拐卖儿童案可以判死刑吗,拐卖儿童被判死刑的人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20 17:25:0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拐卖儿童不是必须判死刑的,拐卖儿童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可以判处死刑,并且没收当事人的财产,拐卖儿童的犯罪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拐卖儿童必须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可能会判死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社会现在还有拐卖儿童吗?

肯定是有,但是数量比以前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 卖妇女、儿童罪】拐 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 卖妇女、儿童集 团的首 要分子;

(二)拐 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 淫被拐 卖的妇女的;

(四)诱 骗、强 迫被拐 卖的妇女卖 淫或者将被拐 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 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麻 醉方法绑 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 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 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判断是否涉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主要看其是否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我国,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中主管解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会同公安机关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对于因不解救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言,则可能属于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怕麻烦,有的是怕报复,有的是为了私情等,其动机如何,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