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名,教育设施是什么意思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20 17:16: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要指的就是明明知道学校的宿舍或者是教育机构存在着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导致存在严重情况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说导致造成人死亡一人以上的需要承担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要指的就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首先,必须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事实;其次,必须存在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第三,必须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责任认定的处罚

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再次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定罪量刑。第一次犯罪是未成年,第二次是成年的,要进行数罪并罚。

1、对于第一次犯罪,因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就应当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来确定一个具体的刑罚。

2、在第二次犯罪时已经成年的,不再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其实际犯罪情节确定一个具体的刑罚。

3、再将上述二个确定的刑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确定一个执行刑罚进行判决。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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