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取酬违反什么规定,三定规定是什么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19 05:41: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高空坠物下的共同侵权规定是需要由共同侵权人承担责任。因为高空坠物导致人员受到损失的情况之下,在没有办法确定真正的侵权人的情况,那么是需要由有可能加害的人员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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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下的共同侵权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下的共同侵权规定是需要由共同侵权人承担责任。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是指物件从高空抛出致人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

由于高空抛掷物致害发生在高层建筑物的场合,因此高空抛掷物致害责任主要指,发生高空抛掷物致害行为,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居住人承担的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行为的相同点在于: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加害人。

居民楼高空坠物责任有哪些?

居民楼高空坠物责任,一般包括侵权责任以及有关民事和刑事责任等,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构成以上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伤亡也可能被判出以危险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法律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等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就视为侵权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时,被侵权人只要证明自己是被建筑物上的抛掷物、坠落物伤害的,就可以获得不能排除加害嫌疑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连带补偿。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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