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人员有疾病可以监外执行吗,拘役小腿骨折可以监外执行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17 10:32:2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判了一个月拘役胳膊骨折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监外执行的,因为监外执行一般针对的是犯罪情节不严重的,而拘役,相对于有期徒刑来说,处罚没有那么严重。但是监外期间需要随叫随到。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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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一个月拘役胳膊骨折可以监外执行吗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 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办不动产证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手续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不动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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