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岁以上老人工伤有赔偿吗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不少老年人仍在从事一些体力劳动。一旦发生工伤,他们能否获得赔偿呢?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帮助老年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七十岁以上老人工伤有赔偿吗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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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此外,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也有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公民、单位在收到他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之后,可以依法判断自己是否有赔偿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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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赔偿精神损失费?
1、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此外,当事人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也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2、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追偿权可以转让吗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追偿权是专属于受害人的权利,所以人身损害追偿权是不能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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