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刑诉法司法解释155条是什么内容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16 21:37: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刑诉法解释155条内容是什么,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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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解释155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155条内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侵犯隐私应受什么处罚?

(1)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通常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侵犯个人隐私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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