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子咳得厉害,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规法网整理 债券债务 2023-02-10 15:37:3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主要有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这些债务债权关系,双方私下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根本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只要有这些情况,哪怕债权人当时通知了债务人,实质上债权的转让都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主债权转让抵押是否一并转移是合理的吗?

主债权转让抵押是否一并转移是合理的,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合理的。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