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
工伤赔偿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对于多次遭遇工伤的人群来说,他们能否再次获得赔偿更是备受争议。本文将深入解析"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这一疑惑,为广大工伤者答疑解惑。一、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当事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是第....
本文主要针对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伤残评定后由谁赔偿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谁决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以上就是对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及其流程的解答,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大家都希望能“快快乐乐出门,平平安安回家”,但交通事故有时却再在所难免,掌握相关知识,冷静、谨慎地应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问题有助于获得合理的赔偿。当然,如果真的遭遇交通事故,还是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尤其是较为复杂的交通事故,建议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获得更为精准的帮助。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该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能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上面就是关于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以及伤残评定后由谁赔偿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