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伤都可以申请赔偿吗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工伤的定义、工伤保险的范围、待遇标准和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的程序。《社会保险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因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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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因工作受伤的一定要走工伤赔偿,只要被认定成工伤事故,不管有没有工伤保险员工都能享受到工伤待遇。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受伤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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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因工作受伤一定要走工伤赔偿吗?
属于工伤的一定要走工伤赔偿,一般可以走工伤保险理赔,没有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主体的认定是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用人单位。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本质要求。按照现行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等。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的保障部门也有权代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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