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3-02-06 11:29:3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等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包括了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怎么向劳动仲裁申请起诉?

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的方式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院委员会申请。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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