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国外坐牢回国还要坐牢吗)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3-02-03 17:50:1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判刑三年缓刑一年不一定不要坐牢,这是需要根据一年的缓刑考验期限的表现情况来判断。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被适用缓刑之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格的遵守法律当中的规定,没有再犯的危险性,那么缓刑考验期限满之后,就不用再坐牢。

判刑三年缓刑一年还要坐牢吗?

判刑三年缓刑一年不一定不要坐牢,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3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般外地人判缓刑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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