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证明(同居关系证明怎么开)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1-06-16 10:58: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同居关系证明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同居关系证明怎么开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同居关系证明

一、同居关系证明能不能开?

不可以开的,在我国,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二、怎样证明同居关系?

同居是一种行为,而且是一种比较秘密的行为,所以,证据是很难得到的。

目前,司法实践中,如离婚案件中,一方指证另一方与某人有同居行为,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认可,是可以认定另一方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

如果要同时证明某两人有同居行为,那么,下列事实或证据可以认定:

1、两人的书信、日记等书面材料有体现同居内容的;

2、对两人的电话、谈话等录音,其内容有认可同居事实的;

3、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案件的侦查,某人认可与他人有同居事实的,经过查证,某人也认可该事实。那么相关的讯问笔录、询问材料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周围群众的证言,个别人的证词,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认定的。

曾经发生过性关系,也不能证实是同居行为的。

三、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五)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而言之,同居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证明能不能开?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问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会考量同居关系实际情况。需要提醒的是,当前全社会正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同居并不被社会肯定和提倡。

同居关系证明怎么开

原婚姻登记民政局。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在境外的,可以委托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亲友代理,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3、声明书、委托书(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4、二寸证件照三张;

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始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就有存档,如结婚较早,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询。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总的来说,不能够开的,在国家,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同时证明某两人有同居行为,那么,下列事实或证据能够认定:1、两人的书信、日记等书面材料有体现同居内容的。2、对两人的电话、谈话等录音,其内容有认可同居事实的。上面就是关于同居关系证明以及同居关系证明怎么开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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