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不还会形成合同诈骗吗
车贷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贷款,许多人因为需要购买汽车而选择了这种贷款方式。有些人可能会遇到还不起车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车贷公司是否可以以合同诈骗的名义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呢? 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对于法律关系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 车贷不还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
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
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
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加工承揽合同之审查技巧
(1)审查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审查合同是否有质量条款,质量条款是否完善。
如果确定定做物的质量技术标准采用统一标准的,要审查是否写明其名称、代号或编号;
如果凭说明书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的,要审查说明书中有无辅以图样、照片、设计图、分析表和各种数据以说明定做物的构造、用料、性能和使用等;
如果是凭样品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的,要审查封存样品是否当面进行,双方当事人是否亲自签名贴封,合同中是否注明以样品质量为准。
(2)审查原材料的提供和使用条款首先,审查合同中有无原材料的提供条款,由谁提供。
其次,审查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等问题有无规定。
如果是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审查是否规定在使用前原材料必须经定作方检验才能使用;
是否规定承揽方有意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享有的权利。
如果是定做方提供原材料的,要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是否规定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具体时间、数量、质量和规格;
是否规定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擅自偷换修理物品的零部件的后果。
再次,要审查合同中对原材料提交日期的计算方法。
(3)审查合同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审查合同中有无载明验收标准,由谁验收,怎样验收,以及验收的期限、地点和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关于验收标准,定作方有技术资料、图样的,按照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样规定的标准验收;
没有技术资料或图样的,当事人有约定标准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无论哪种验收标准,都要审查合同中有无明确标准。
对需要经过在一定时间里放置或者使用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要审查合同中有无规定保质期限。
(4)审查承揽方的义务规定条款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承揽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做或修缮任务的主要部分,承揽方是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还是完成全部工作量,是否明确规定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务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5)审查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条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以后才能免除责任,所以在签订承揽合同时,要审查这一条款是否规定得清楚。
(6)审查违约责任条款审查违约金的偿付比例是否具体确定,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依据定做物的总价款、还是依据加工承揽的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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