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不当得利指的是通过欺诈、胁迫、贪污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当一方非法获取了不当得利时,受害方有权寻求合法的补救措施。以下是一些处理不当得利的方式: 1. 追索不当得利 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索不当得利。这意味着受害方要求不当得利的获得者归还其非法获得的利益。追索不当得利的方式包括提起诉讼、仲裁或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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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的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中如何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标准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因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什么样的情形折抵刑期
1、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被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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