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 可以享受集体经济吗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6-15 15:40:4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可以享受集体经济吗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

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将户口迁到一块,而离婚的时候往往需要迁出,那么夫妻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个问题,同时这也是大部分离婚夫妻容易忽略的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吗?

离婚和户口是两个概念,互相之间并没有关联。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如果另一方非要你迁走,也没有法律依据,就算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二、离婚后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三、离婚后户口该如何迁出?

1、《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并不意味着就必须要迁出一方的户口,此时可以迁出,也可以不迁出,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而此时,如果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后,还要考虑到其户口问题。

可以享受集体经济吗

可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关于上述三项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具有本村户口是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而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同时,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领取的,由集体成员共同分割。所以,无土地但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员是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

总的来说,因为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标签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标签方能申请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是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上面就是关于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以及可以享受集体经济吗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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