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撤回后可以再提起复议(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提复议吗)

规法网整理 公司法 2023-01-18 10:16:1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再次复议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撤回复议的申请人,若是不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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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影响再次复议吗?

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再次复议有一定的影响,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一经撤回不能再以同样的理由申请复议。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4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依照本条例第41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合同约定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就解除权而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好。

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约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可以约定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而不必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权的约定也是一种合同,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应当以该合同为基础。

解除条件成就并不导致合同自动解除,必须由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之后合同权利义务才告终止;守约方解除合同无需对方同意。另外,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张志胜律师认为,此类形式实质上仍然是约定解除的一种,只不过不是事先约定解除权而已。

由于约定解除也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因此,该约定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解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按照约定擅自解除。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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