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判刑标准
套路贷是一种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了打击套路贷犯罪,维护社会安宁与公平正义,法律对套路贷犯罪的判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探讨套路贷判刑标准。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并索取高额利息,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套路贷通常以非法组织为主导,通过各种手段迫使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
如果合同诈骗罪不成立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成立的理由,并且要给当事人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如果是对公安机关说明的理由有所争议,那么当事人可以带着公安机关出具的这份合同诈骗罪不成立的书面材料到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是直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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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不成立怎么办?
1、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材料,然后申请复议;
2、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起诉合同不成立的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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