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不还会形成合同诈骗吗
车贷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贷款,许多人因为需要购买汽车而选择了这种贷款方式。有些人可能会遇到还不起车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车贷公司是否可以以合同诈骗的名义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呢? 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对于法律关系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 车贷不还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装修合同在一方存在着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不成立,当然了,如果说合同双方当事人存在着恶意串通以及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合同,也是属于一种不会成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装修合同什么情况下不成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保险合同不成立无效吗?
保险合同不成立无效,因为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之下,那么合同自然而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因此无效。
《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怎样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就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但是,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合同条款已不适应当事人的要求,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形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允许其解除合同。因此,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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