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的合同既无效是合理的吗?

规法网整理 公司法 2023-01-18 06:34:4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不成立的合同既无效是合理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不成立的合同是不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力的,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但是如果对于不成立的合同双方进行了修改使之变得合理的,那么也是可以重新进行签署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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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的合同既无效是合理的吗?

不成立的合同既无效是合理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一直未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

约定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合同的成立,需要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达成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通常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双方履约几个阶段,在这几个阶段中常会出现各种事由最终导致合同效力被阻却,发生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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