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不当得利指的是通过欺诈、胁迫、贪污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当一方非法获取了不当得利时,受害方有权寻求合法的补救措施。以下是一些处理不当得利的方式: 1. 追索不当得利 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索不当得利。这意味着受害方要求不当得利的获得者归还其非法获得的利益。追索不当得利的方式包括提起诉讼、仲裁或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 赔偿损失....
不属于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范围的有是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内部处分或者是其他人事方面的处理决定,当然了,对于公安国家等相关的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明确事授权所实施的一些行为,也不能够进行审查。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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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范围的有是: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不属于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范围的有哪些?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5.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6.行政机关对来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
7.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
8.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9.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10.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1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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