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呢(外包员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3-01-14 05:05:1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务外包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劳务外包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不需要。劳务外包不是劳动关系没有加班费,人事代理外包与本单位职工同工同酬,享有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申请支付令

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只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可以理解为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的是: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的具体数额和所根据的事实与证据。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劳动者一般只需要提供调解协议书就可以了。

(2)管辖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共同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理《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因此,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一般来说,申请支付令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列举的因拖欠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范围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4)审查和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和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引入支付令制度,就是要简化程序,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实现劳动者的劳动债权。而且,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依据是他与用人单位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因此,法院只要审查调解协议是否合法就可以了,一般只进行书面审查,不需要询问当事人和开庭审查。如果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合法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和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

如果调解协议不合法的,就裁定予以驳回,比如,调解协议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法院就不能发出支付令,应当驳回。

(5)清偿或者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责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支付令发出后,用人单位要么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要么书面提出异议。由于发出支付令前,法院没有对事实进行全面的审查,也没有要求作为被申请人的答辩,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进行抗辩。因此,对于法院发出的支付令,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就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6)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三款规定: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用人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正常离职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就算劳动者是正常离职,也可以申请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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