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具有强制性吗(民法典诉讼时效里的损害解读)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3-01-13 13:34:3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监护权败诉不执行怎么办,可以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监护权败诉不执行怎么办

民法典对监护权败诉不执行怎么办没有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监护权诉讼败诉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中探视孩子是否需要抚养人同意

不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孩子时,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但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在司法实践中,当当事人行使探望权时,对方不能阻止,并尽到协助的义务。如果被阻挠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时间、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可以看出,我国并未对如何具体的行使探望权作出详细的规定,而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也就是由当事人协商在先,法院自由裁量在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中非亲生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中规定,对于非亲生子女,如果属于收养或继子女情况,一般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所以,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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