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而另一方因此受到了损失。在法律上,当受损害方寻求追回不当得利时,必须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本文将探讨如何认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1. 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受损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权益保护的期限。诉讼时效的设定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和合理性。 2.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计算....
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等等。
必须通过诉讼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均同意,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法院分割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人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在外地离婚怎么离婚手续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外地离婚的,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
1、一般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离婚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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