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医药费的标准,交通事故伤者住院营养费怎么计算

规法网整理 交通事故 2023-01-11 03:48:5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全责医药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车辆追尾对方全责对方该怎么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全责医药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责医药费赔偿标准是按照实际支出的标准来确定。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

抢救费属于医疗费。

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数额确定的时间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按以下时间确定:

1、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赔偿。

医疗费确定的依据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如伤者在住院时自己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应保管好医药费凭证,作为向赔偿义务人索赔的证据。

在开庭时,如果没有医药费凭证,赔偿义务人又不认可伤者提出的医药费数额,则伤者要求赔偿医药费的请求就不能得到支持。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判决赔偿后再起诉还可以吗

可以。

一般情况,案件已经判决生效履行完毕,当事人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的。

但是,如果伤者因为以前的事故复发,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后续治疗费。

当然,这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复发的伤情系上次事故的原因所致,否则,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如果对方已经支付完了全部的损失,几年后伤者的病情又复发了,此时如果再索要费用可能需要做一个因果关系的鉴定,以确定该伤情复发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如果是则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需要医疗费用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如果不是,则一般不能再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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