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南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规法网整理 交通事故 2023-01-11 02:15:1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什么样,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什么样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

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子被追尾对方跑了怎么赔偿的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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