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受托财产罪司法解释(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认定)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3-01-06 22:47:1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规定了两档刑,考虑到这类犯罪是牟利性的,除自由刑外,还规定了附加刑。

1、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且数量巨大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单位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伪造的发票,而且根据具体情况也不可能知道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的,不构成本罪。

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不大的也不构成犯罪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犯罪情节等方面加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