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案后能否更改案件性质(一个人涉及两个刑事案件要并案吗)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3-01-06 19:14:3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同一起案件,有人取保候审,有的被批准逮捕,这是因为在同一案件中,每个人起的作用相对不同,取保候审的可能是从犯。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有吗?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同一起案件,有人取保候审,有的被批准逮捕,这是因为在同一案件中,每个人起的作用相对不同,取保候审的可能是从犯。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嫌疑人尽管被批捕了,在检察院或法院阶段还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只不过,在检察院、法院阶段,律师提出的申请不是“取保候审申请”,而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但实质内容和目的都是一样的。

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情形,需要具备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羁押期限到期;

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情形,需具备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故即使被批准逮捕,并不是意味着没有取保机会,如果有新证据或对嫌疑人有利的情况出现,是有可能改变被羁押状况,成功取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为什么能判缓却不能取保

能判缓是因为满足了判缓刑的条件,不能取保是因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判缓刑和取保候审之间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也就是说,法律对二者都是规定了法定条件的,只要满足了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处理的。

具体说来,不可以取保候审,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