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与现售有何区别(现售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3-01-04 13:40:1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商品房预售与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销售条件不同:

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承担的风险不同:

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3、交房时间不同:

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

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商品房交房延期赔偿标准是什么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将违约金定位每延期一日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格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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