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更换后谁担责(物业法规定物业公司应尽的责任)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3-01-04 12:14:3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物业公司更替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处理、第三方调解、仲裁裁决、起诉判决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涉及到不同的矛盾纠纷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认定。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物业公司更替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物业公司更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物业纠纷是否必须书面催收物业费?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业主拖欠交物业费的具体情况不同;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经书面催交后,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则物业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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