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室内装修物业怎么处理(处理物业纠纷常用证据)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3-01-04 10:15: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物业承租人纠纷装修问题首先双方协商,还有就是承租人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的,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施行;承租人装修未经过出租人同意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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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租人纠纷装修问题怎么处理

承租人装修纠纷如何处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根据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进行装修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承租人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的

1、租赁合同是正常履行期满解除的,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而且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承租人已经充分享受了装修物带来的利益。

2、租赁合同是非正常解除时,法院将结合双方对于合同解除有无过错来决定装修物的归属及补偿。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反之,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

3、对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装修物的归属将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二)承租人装修未经过出租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即在他人的财产进行添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因此,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装修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是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未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也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自已装修所损失的利益。

起诉业主物业费纠纷证据的提供都有哪些材料?

物业纠纷提供的证据可以是每账期催缴记录:电话、微信、短信,尤其是对物业有较大意见或是有质量问题业主需重点留存好催费记录;交款通知单派发照片,可从打印到派送阶段各拍摄几张留以备用;扣费通知存档及派发至宣传栏后拍照留存;催缴通知书发送记录,包括快递回单和张贴至门上图片;律师函发送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解释的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物业公司承担书面催交的举证责任。

需要的材料包括业主的居住信息,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和数额,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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