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归案可以认定自首么(不确定自己是否犯罪自首)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3-01-02 12:13:0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特别自首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

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

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通常入室抢劫杀人是什么罪

数罪并罚,应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具体事情具体判决,根据实际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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