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
工伤赔偿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对于多次遭遇工伤的人群来说,他们能否再次获得赔偿更是备受争议。本文将深入解析"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这一疑惑,为广大工伤者答疑解惑。一、2次工伤还能得到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当事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是第....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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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1、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3、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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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包括哪些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执行中查封房屋公告必须要法院院长签字吗?
执行中查封房屋公告是必须要有法院院长的签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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