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租赁合同增设物的规定(民法典超过租赁期限的转租行为)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31 12:15:1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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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是什么

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有哪些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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