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房合同退钱(全款购房没签合同可以退款么)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30 00:44: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购房没签合同有授权可以要求退款吗,只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首付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购房没签合同有授权可以要求退款吗

1、不可以的。

2、因为交付了购房款,虽然你们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实际上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同时《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若能证明卖方有上述行为,可以要求退款,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买房时卖方有义务告知是凶宅吗1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未明确涉及房屋买卖中出卖人告知义务的指导性规定,对出卖人披露房地产的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的规定仅仅散见于一些地方性的“房地产转让办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卖方对“凶宅”负有告知义务。

2、“凶宅”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情形,只是标的物具有区别于一般商品房的一定特征。在平等自愿原则的指导下,买卖双方具有平等的交易地位。然而出卖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通常掌握更多关于房屋的关键信息,买受人基于一般经验仅能对房屋的外观进行考察,可能无法知悉某些可能影响其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愿的信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对信息优势方加以告知义务,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且此种告知义务须由出卖人在与买受人为缔约而进行磋商的过程中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对“凶宅”信息负有告知义务,它有利于平衡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真正的合同自由。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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