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对房产的影响(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居住权规定)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29 09:54:0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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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

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居住权与使用权是否一样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居住权和使用权是不一样的,使用权只是使用房屋,而不能占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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