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概念指的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欺诈、胁迫、贪污、行贿、滥用职权等手段获取的利益,但这些利益是违反了法律、道德或公平原则的。不当得利的概念在法律上被广泛运用,旨在保护公正、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欺诈 欺诈是指通过虚假陈述、隐瞒真相或其他诈骗手段来误导他人,以获得不当利益。例如,某个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时故意夸大产品的性能,以吸引消费者购买,从而获取额外的利润。欺诈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视为工伤,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退伍军人转业后旧伤复发,经过工伤保险认定与原工作性质相关,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不得再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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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什么?
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转业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属于转业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享受。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提出工伤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原在军队工作,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工地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承担?
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工亡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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