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不当得利
在法律领域中,不当得利是指一个人或组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当这种利益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时,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受害方的权益,并追回不当得利。本文将探讨法院如何认定不当得利的过程。 确定不当得利的标准 法院在认定不当得利时,通常会参考以下标准: 1. 不正当手段:法院会考虑是否存在欺诈、误导、威胁、胁迫或滥用权力等不正当手段。如果一方通过这些手段获取了利益....
在山东,老工伤复发以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确认属于工伤复发,需要接受治疗的,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工伤复发要以鉴定结论为准,不能空口无凭的索赔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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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工伤复发,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地农民工死亡补偿金需要支付多少年?
1、工地农民工死亡补偿金需要支付五到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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