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非工伤死亡待遇如何?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2-12-29 01:34:5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惠州工作,非工伤死亡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是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员工因在工作中出现事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程,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近亲属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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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非工伤死亡待遇有什么?

非工伤死亡,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且其社保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至于具体的待遇标准则按照各省的规定来执行。

非工伤死亡赔偿的待遇是:丧葬费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直系亲属一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两人为本人工资的9个月;三人及以上,为死者本人工资的12个月工资。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苏州工伤二次手术待遇有什么?

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的突然调整工资待遇,如果增加了,合法,减少了,属于违法行为,协商不成,到 公司 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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