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领域,不当得利之债是指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而另一方因此遭受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要求不当得利者退还其不正当获得的利益,以补偿受损方的损失。不当得利之债是一种补偿性的法律原则,旨在保护被不当获利者的合法权益。 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条件 要求不当得利之债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不当得利者必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利益。这些手段可能包括欺诈、误导、违反合同条款、滥用职权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就是如果劳动者提前三十天的时间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都是属于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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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旷工15天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旷工15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偿。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或者所在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导意见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擅自离岗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但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将该决定送达给劳动者,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履行送达等相关手续为由主张解除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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