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后申请再审时效,民事二审后申请再审能改判吗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28 00:30: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中国处理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已经下达二审判决书之后,不能再申请再审了。法院在判决案件时有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书存在问题,拥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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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后申请再审合理吗?

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经宣判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进行再审予以纠正的程序。

以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有以下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如发现已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应依照法律规定决定进行再审,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

(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的情形时,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在实践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院审查申诉是否符合条件,决定是否提出抗诉。

民事诉讼案由错误驳回起诉的法条是什么?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要求在起诉状中确定案由,案由是法院在立案时针对起诉状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由立案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由于有的当事人起诉时可能对请求请求和事实依据叙述不清或者有问题,可能导致法院确定案由错误。确定案由错误不是驳回起诉的事由。被告如果认为案由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更正的要求。

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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