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不当得利是指当事人通过违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在法律领域,如果某人通过不当得利的方式获得了财产或其他利益,受害人可以寻求追回这些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受害人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以寻求补偿。本文将探讨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并回答这个问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一、不当得利的定义 不当得利是指通过违法、不正当或不公平手段获得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财产、金钱....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提出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需要在得知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超过撤销之诉的时效规定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不予受理和时效超期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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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时效?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股东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理的吗?
股东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第三人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股东作为公民和行为人也是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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