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证答辩期限内反诉的规定,有了新的举证期限还能提反诉吗

规法网整理 诉讼 2022-12-26 21:20:4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民事诉讼反诉的举证期限是: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完成反诉的举证。反诉是某一起诉讼案件中的被告就某一案件对原告提起诉讼的行为,举证期限不再重复设置,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完整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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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反诉的举证期限是什么?

民事诉讼反诉的举证期限是: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在法院处理民事诉讼的时候,有一个程序环节叫做民事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解释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审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如何规定?

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将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删除。现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不再倒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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