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做了什么可以中止探视孩子(强制探望子女可以申请吗)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2 23:14:1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符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子女,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拒绝其探望子女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符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子女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指下列情形:

①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侵害子女健康。

③探望权人探望子女时有侵权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④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⑤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教育、抚养、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法院首先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符合中止探望情形的,依法作出裁定;

该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符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子女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指下列情形:

①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侵害子女健康。

③探望权人探望子女时有侵权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④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⑤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教育、抚养、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法院首先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符合中止探望情形的,依法作出裁定;

该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符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子女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指下列情形:

①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侵害子女健康。

③探望权人探望子女时有侵权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④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⑤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教育、抚养、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法院首先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符合中止探望情形的,依法作出裁定;

该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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