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付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探望权被拒绝可以报警协助吗)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2 05:36:4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子女拒绝父母行使探望权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如何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

虽然我国的法律原则上来说是保护探望权的,但是权利应当设置边界,不存在可以随意行使的权利,因此法律上为了保障探望权的正确行使,也设置了能够对探望权进行拒绝的法定事由。

如果父母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其探望权,但是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不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恢复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但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暂时性的事由,一般情况下也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针对对方的行为提出的中止,而非对其探望权进行剥夺,同时也不是指子女对探望权的拒绝,针对子女拒绝探望权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协议离婚当中由双方进行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约定的,能够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和一次性支付都可以约定,后续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支付即可。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当中会对抚养费的支付进行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可以一次性支付的,可以按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执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支付抚养费是基于协议或者法律文书产生的一种义务,履行义务的方式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和约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不会在本质上影响抚养费的支付。

法定监护人允许有争议吗

可以有争议。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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