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1 23:46:2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老公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老公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首先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5、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情形有哪些

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生育险离婚算共同财产么

不算共同财产,生育保险如果两个人离婚的话,是不算夫妻共同的财产的。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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