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量刑标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认定)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2-21 08:40:0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窃取、抢夺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释失败后是否还能进行假释

假释的当事人违反假释规定,被撤销假释的,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撤销假释后不得再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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