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2-21 00:37:2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该房产属于其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按个人财产进行分割。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虽然是一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等等。

婚前房产离婚是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其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按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虽然是一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在结婚后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与情况二类似,都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在离婚时也是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4、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二人共有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5、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由于时二人共同出资,所以仍旧认定为共有财产,房产中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一种隐性共有。

6、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款

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共有来分割,但是另一方的共有比例相对较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给付另一方偿还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

7、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房子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离婚分财产时有孩子的份吗?

父母离婚分财产时没有孩子的份。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

(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般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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