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轻伤能办理赔偿吗(工伤鉴定为轻伤能要求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2-12-20 17:34:2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作中出意外被鉴定为轻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劳动者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属于轻伤的,获得以下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用人单位承担哪些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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