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班路上骑车摔倒属于工伤吗(在上班的班车上受伤算工伤吗)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2-12-20 15:07: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老师上下班时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事故,单位交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再按照相应的等级支付工伤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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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应享受工伤待遇。即教师具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是由于工作而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事故等,通俗来说就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受伤的情形。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中将工伤的认定分为了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情况,并对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在现实生活中,工伤的认定需要根据工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方面进行灵活地衡量。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享受工伤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新单位工伤旧病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正常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如果员工一旦出现了工伤复发的情况的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适当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看病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的时候清算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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