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抚养权多久能结束
执行抚养权多久能结束,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环节: 一、提起执行 1. 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抚养义务。 二、执行措施 1.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2.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 3. 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或其他收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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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在异地能不能执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在异地能不能执行监视居住
可以执行,是有法律依据的,监视居住公安机构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
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构应当区分情形责令被监视居住人具结悔过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如果离开所在地需要报告吗
离开居住的县区的,必须事先报告,如果二次以上擅自离开的,属于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执行逮捕。
监视居住,公安机构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
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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